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和监管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深规划资源〔2023〕52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高端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新型电子元器件是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关键,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十四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提出继续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电容器是电子线路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电子元件,目前铝电解电容器等高端电容产品仍为电子元器件“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亟需突破。
经核查,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母公司丰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光明区有一处自有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约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73万平方米,已于2003年建成投产,目前该处厂房已充分利用,不能满足意向用地单位产业链拓展和生产要求。本项目将建设高端电容研发及生产基地,实现铝晶片集成电解电容、钽高分子电容和创新型液态电子元件电路板类网站、固态、混合型铝电解电容器等高端电容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环保低碳生产。项目落地符合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三大先进制造业园区产业规划,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满足意向用地单位产业链拓展和产能扩张的需求,有利于电子元器件上下游产业链集聚发展,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带动效应,加快实现高端电容产品进口替代,打破美国、日本等国家技术垄断,对打造“数字龙华”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5G及大数据等领域技术加速发展,各类产品不断迭代更新,上游电子元器件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规划到2023年中国电子元器件销售总额达到2.1万亿元。根据Global Info Research的数据,2021年全球高端电容市场销售额达288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53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0.24%,其中2021年中国市场规模为146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310亿美元。
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长期从事高端电容行业,在铝晶片集成电解电容、钽高分子电容和创新型液态、固态、混合型铝电解电容器等高端电容产品领域技术力量雄厚,下游客户包含华为、苹果、富士康等大型企业。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形成产值超60亿元、纳税额超2亿元,有利于促进深圳市电子元器件产业的集聚发展,对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12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77349平方米,主要从事新型高端电容器研发和生产。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用于生产铝晶片集成电解电容开云全站、钽高分子电容、创新型液态、固态、混合型铝电解电容器等高端电容产品的现代化、智能化、数字化、环保低碳厂房,拟规划建筑面积约147849平方米;
用于系列高端电容产品迭代创新技术及其上游基础原材料和关键辅助材料研究的研发中心,拟规划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A0617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片式元器件开云全站、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该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产品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 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27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投产当年用地产出(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7300万元/公顷。投产后每5年及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土地产出率平均≥370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年增加值)≤0.18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配设施外)全部限自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不得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开云网站开云网站开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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