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全体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分红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二、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二、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 39
中京电子向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 A股普通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30,000万元的行为
Printed Circuit Board,重要的电子核心部件,是电子元器件连接与支撑 的载体,被誉为电子工业之母
Rigid PCB,由不易弯曲、具有一定强韧度的刚性基材制成的印制电路 板,其优点是可以为附着其上的电子元件提供一定的支撑
Flexible PCB,是由柔性基材制成的印制电路板,可进行三维弯曲开云全站平台,便 于电子元器件的组装,能满足小型化和高密度安装技术的需要,从而达 到电子产品小型化和移动化的要求
FPC Assemble,在 FPC基础上贴装电子元器件之后形成的组件、广泛 用于各类电子产品,属于围绕 FPC形成的应用模组
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的 FPC产品,尺寸较长,对可靠性、稳定性、一致 性的要求较高,一般均需贴装电子元器件,即该类产品全部为 FPCA
应用于消费领域的 FPC产品,尺寸较短,对精细化、微小化的要求较 高,视需求情况贴装电子元器件,即该类产品包括 FPC及 FPCA
IC封装基板,是 IC封装测试环节中的关键载体,用于建立 IC与 PCB 之间的电路与信号连接,此外还能起到保护电路、固定线路并导散余热 的作用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PCB行业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市场空间广阔。随着国内对网络通信、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特高压与智能电网等科技端“新基建”板块及“东数西算”工程的建设进程加快,网络通信、新型高清显示、新能源与无人驾驶汽车电子、人工智能、智慧医疗、工业互联网以及大数据与云计算等高附加值、高成长性新兴应用领域将获得蓬勃发展机会,开云全站从而推动 PCB产业持续稳步增长。
近年来,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鼓励和引导 PCB行业良性发展:(1)2023年 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单层、双层及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高密度高细线mm)柔性电路板”纳入“鼓励类”;(2)2019年 1月,国家工信部发布《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加强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技术领先、“专精特新”的企业;(3)2021年 1月,国家工信部发布《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面向人工智能、先进计算、物联网、新能源、新基建等新兴需求,开发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小型化、高性能、高效率、高可靠电子元器件,推动整机企业积极应用创新型产品,加速元器件产品迭代升级;(4)2021年 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新能源FPCA 主要用于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 BMS(电池管理系统),起到电流传输、信号收集及能源管理的作用,能够对电池运行状态起到有效监控和管理,系电池 Pack(包装、封装和装配)过程中关键零部件之一、属于电池重要的安全件。
电池 Pack的传统技术路径为线束连接,线束由铜线外部包围塑料而成,连接电池包时每一根线束到达一个电极,当电池包电流信号很多时,需要很多根线束配合,对空间的挤占大。同时,在电池 Pack环节,线束依赖工人手工将端口固定在电池包上,自动化程度低。
新能源FPCA由于其高度集成、超薄厚度、超柔软度等特点,在安全性、轻量化、布局规整等方面具备突出优势:(1)FPCA对电池运行状态可以进行灵活的监控和信息传输,起到智能化管理的功能,有效保护三电系统、提高使用寿命;(2)FPCA便于模组集成,能够大大缩减模组厚度,并可定制化结构,从而通过机械手臂自动 Pack,大大提高自动化程度、适合规模化大批量生产。
随着新能源FPCA的技术成熟以及规模化生产带来的快速降本,新能源FPCA替代传统线束的进程明显提速,目前已逐步成为绝大部分新能源汽车新车型以及储能领域的主流解决方案。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根据中汽协数据,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由 2013年的 1.8万辆增长至 2023年的 949.5万辆。2013-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增长率数据统计如下: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705.8万辆和 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 25.6%;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958.7万辆和 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和 37.9%,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 31.6%。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 9年位居全球第一。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1)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2)目标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 20%,2022年实际渗透率为 25.6%、因此已提前 3年完成目标;(3)力争经过 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
得益于新能源技术快速进步,成本大幅下降,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快速发展为能源安全保供提供了新的可行路径,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不可逆转的态势加速推进。与此同时,新能源发电固有的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特征,对储能尤其是新型储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泽深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储能大会的发言指出:(1)2023年全球储能累计装机功率约 294.1GW,其中新型储能累计装机量约 88.2GW、占比为 30.0%,新型储能中锂离子电池占比为 92.7%;(2)2023年中国储能累计装机功率约为 83.7GW,其中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功率约为 32.2GW,同比增长 196.5%,占储能装机总量的 38.4%;(3)从储能装机量、自主品牌占有率、储能电池及系统集成出口量来看,2023年已经成为中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史上极具纪念意义、光芒四射的一个年份,这将大幅提高我国储能产业在全球市场中的品牌力和影响力。
1、专注 PCB主营业务,扩大新能源FPCA产能规模、解决产能瓶颈,增强盈利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二十余年,产品包括刚性电路板(RPC)、柔性电路板(FPC)及其应用模组、集成电路(IC)封装基板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兼具刚柔印制电路板批量生产与较强研发能力的 PCB 制造商。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新能源FPCA主要用于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 BMS(电池管理系统),是新能源电池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属于新能源电池重要的安全件。
公司自 2019年开始切入新能源FPCA的研发与生产,公司已直接或间接配套比亚迪、上汽、欣旺达、中航光电、壹连科技等行业知名客户,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下游客户旺盛的需求。
为了抓住新能源产品的市场机遇,公司于 2022年 11月在珠海富山园区内设立二级子公司中京新能源,专门从事新能源产品业务。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本项目全面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能 300万条新能源FPCA,能够有效解决产能瓶颈、满足下游客户旺盛的需求,帮助公司增强盈利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2、抓紧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的发展机遇,面向全球经济主战场,进一步拓宽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柔性电路板业务目前比较依赖消费电子市场的景气度,而 2022年以来我国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不佳,对公司柔性电路板业务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了拓宽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自 2019年开始切入新能源FPCA的研发与生产,系国内最早进行相关产品研发及布局的 FPC厂商之一。随着新能源FPCA的技术成熟、新能源电池 BMS技术路径的明确、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蓬勃发展,下游客户对公司新能源FPCA的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其中,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2015-2023年连续 9年位居全球第一,我国储能累计装机量自 2015年起持续位居全球第一,均已成为我国面向全球经济主战场的重要产业。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抓紧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的发展机遇,面向全球经济主战场,进一步拓宽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方面,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富山珠海新工厂的投入较大,新增较多银行借款,导致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利息费用支出较多。2024年 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8.50%;万德(WIND)电路板指数成份(按 2024年 3月末的成分构成并剔除中京电子)2024年 3月末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 46.69%,因此,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水平。
另一方面,公司目前已形成珠海中京、中京元盛、中京科技三大生产基地,各类产品产能较为充沛、新客户开发情况良好,随着前次募投项目珠海富山新工厂的产能爬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投入生产,公司预计收入将呈现增长趋势。受业务模式、结算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的规模较大,对日常流动资金产生了较大的需求。
综上,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节约财务费用,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询价结束后公告的相关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为 D,每股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全体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询价结束后公告的相关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京港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9.0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林先生直接持有以及通过京港投资控制公司合计 25.3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京港投资、杨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预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会低于 10%。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4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 5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拟在珠海富山工业园新建中京新能源动力与储能电池 FPC应用模组项目(一期),产品为新能源FPCA,起到电流传输、信号收集及能源管理的作用,能够对电池运行状态起到有效监控和管理,系电池 Pack(包装、封装和装配)过程中关键零部件之一、属于电池重要的安全件。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京、控股子公司中京新能源共同实施。其中,珠海中京拥有本项目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负责厂房土建工程,中京新能源负责厂房机电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具体生产运营。
本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铺底流动资金等,公司拟投资总额为 22,131.3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 21,000.00万元。本项目的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七星大道 1388号,本项目土建主体珠海中京已取得编号为《粤(2019)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08558号》土地使用权证书。本项目已完成备案,本项目土建主体珠海中京、本项目生产运营主体中京新能源已分别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本项目系“中京新能源动力与储能电池 FPC应用模组项目”(简称“新能源项目”)之“一期”。新能源项目已按照法定要求完成环评及能评报批事项,具体如下:(1)新能源项目生产运营主体中京新能源已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京新能源动力与储能电池 FPC应用模组项目(3#厂房机电装修及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237号),已取得《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京新能源动力与储能电池 FPC应用模组项目(3#厂房机电装修及设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珠发改节能〔2023〕46号);(2)新能源项目厂房土建主体珠海中京无需办理环评及能评报批事项。本项目系新能源项目之“一期”,将严格按照新能源项目环评及能评批复的相关要求实施,无需单独履行环评及能评报批事项。
为优化资本结构开云全站、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1、专注 PCB主营业务,扩大新能源FPCA产能规模开云全站平台、解决产能瓶颈,增强盈利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二十余年,产品包括刚性电路板(RPC)、柔性电路板(FPC)及其应用模组电子元件电路板类网站、集成电路(IC)封装基板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兼具刚柔印制电路板批量生产与较强研发能力的 PCB 制造商。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新能源FPCA主要用于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 BMS(电池管理系统),是新能源电池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属于新能源电池重要的安全件。
公司自 2019年开始切入新能源FPCA的研发与生产,公司已直接或间接配套比亚迪、上汽、欣旺达、中航光电、壹连科技等行业知名客户,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下游客户旺盛的需求。
为了抓住新能源产品的市场机遇,公司于 2022年 11月在珠海富山园区内设立二级子公司中京新能源,专门从事新能源产品业务。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本项目全面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能 300万条新能源FPCA,能够有效解决产能瓶颈、满足下游客户旺盛的需求,帮助公司增强盈利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2、抓紧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的发展机遇,面向全球经济主战场,进一步拓宽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柔性电路板业务目前比较依赖消费电子市场的景气度,而 2022年以来我国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不佳,对公司柔性电路板业务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了拓宽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自 2019年开始切入新能源FPCA的研发与生产,系国内最早进行相关产品研发及布局的 FPC厂商之一。随着新能源FPCA的技术成熟、新能源电池 BMS技术路径的明确、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蓬勃发展,下游客户对公司新能源FPCA的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其中,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2015-2023年连续 9年位居全球第一,我国储能累计装机量自 2015年起持续位居全球第一,均已成为我国面向全球经济主战场的重要产业。
Copyright © 2012-2023 开云·全站APP(中国)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